据广西南宁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最新数据显示,目前,有关房产中介服务的投诉呈上升趋势。本报记者在南宁市调查发现,一些没有中介服务资质的房地产信息咨询公司,利用消费者不了解“房地产信息咨询”和“房地产中介”之间的区别,以好地段和低租金做诱饵,诱使消费者缴纳费用却无法租到房屋或得到的是虚假房源信息,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屡屡受损。
投诉租房遭遇假中介忽悠
因对现租房屋不满意,从桂林市来南宁市工作的李小姐想重新租房居住。她通过某网站查到南宁好管家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好管家公司)的房屋出租信息,发现其中有一套房屋的地理位置、租金都较为理想,李小姐随即与该公司取得联系,约定看房时间。“我这一去,就落入了他们设下的陷阱。”李小姐告诉本报记者,好管家公司的接待人员告诉她,按照公司规定,看房要先交200元信息费,如果不满意,该公司在一个月内持续给她找房,直至满意。经过协商,李小姐先交了100元信息费,等签订租房合同时再补交100元。“如约看房时,业务员却说房东临时出差,没办法看房了。”李小姐说,见其不满,业务员又帮其联系附近一套房,约好当天下午3时看房,可最后同样因房东的缘故泡汤。
此后一周,李小姐没接到该公司的电话,主动联系后,对方给她提供几个房东电话,让她自己联系。李小姐打这些电话,发现只有一个是出租房屋的,但房子已经租出,其他电话不是无法接通,就是“我没有房子出租”。
此时,李小姐对这家公司产生了怀疑,她到南宁市工商机关了解到,好管家公司原来是没有房产中介服务资质的信息咨询公司。
南宁市民许先生也有相似的经历。今年春节后,他想在南宁市大沙田租房,在网上看中了一套房子,广告上称“有电视、空调等电器,坐北朝南,租金500元”。许先生向某房地产信息咨询公司交了100元信息费后看房发现,该房屋没有像广告所称的那样好,对方答应继续帮他找合适的房子,但此后许先生再没有接到对方的电话。
调查信息公司擅自从事中介服务
在南宁市调查时记者发现,类似上述好管家公司性质的房地产信息咨询公司,几乎都在开展房产中介服务的业务。按照我国《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》,房产中介是为房屋交易双方提供信息、交易服务的一种行为,房地产信息咨询是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法规、政策、信息、技术等方面服务,不存在提供交易服务的行为。因多数消费者不了解两者之间的区别,部分房地产信息咨询公司便打起“擦边球”,致使消费者不断“中招”。
|
·合租时远离的十类女大学生 ·租房者千元租房搬万元家当 ·你被非法房产中介忽悠过吗 ·异地租房人多了租金反降了 |
·无理要求:租房付"马桶"钱 ·男男合租租房成本高于女生 ·聪明男女把房子与爱情分开 ·女孩异性合租竟引色狼入室 |
|
|
|
免责声明: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,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 [不良信息举报:010-59306511][给搜房提意见][网站地图]。 |
| 24小时新闻排行榜 | 博客排行榜 |
|
郑宇楠
菜刀
燕之魅
沈鑫
俺们
世华地
二手房
会飞的
璋璋~
神秘花
|
| 业内聚焦 | >>更多 | |||
| 人物采访 | 热点专题 |